我拿C那次,真正坑我的是“目标没对齐”
我2021年Q4在一家B端SaaS做增长,季度OKR写的是新增付费企业80家,实际37家。 线索量从1100条掉到620条,产品交付延迟14天,我还临时接了离职同事的12个客户。 复盘会老板只说“结果导向”,HR第二天发来PIP,周期60天,月均目标从7家提到12家。 我第一反应是我不行,后来把CRM、工单、飞书周报翻出来,才发现目标版本改过两次,权重没公示。
绩效未达标≠不胜任,这是两套证据
很多公司把“绩效未达标”直接当“不能胜任工作”,但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0条第2项写的是: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,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。 注意两个关键词:培训/调岗,仍不能胜任。 如果只发一张C,没有书面考核制度、没有公示、没有送达、没有培训或调岗,就直接让你走,通常不是合法解除。 绩效工资能不能扣,也要看合同和制度: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、是否公示、是否明确扣发比例,比如C扣20%还是0,不能老板口头说。 大厂常见361或271,C比例10%左右,还有转岗窗口;小公司可能连考核表都没有,只有主管一句“不太合适”。
我后来用3张表把PIP从“劝退局”拉回“谈判局”
第一张目标对照表:目标/实际/差距/归因/证据,比如80家 vs 37家,差距43家,归因写产品延迟14天、线索量下降43.6%、接手12个客户,证据放CRM截图和邮件。 第二张证据表:周报、工单、聊天记录、会议纪要、交付排期,全部按日期命名,比如2021-11-03_交付延迟通知。 第三张资源缺口表:需要谁、什么时候、给什么支持,比如要市场部把MQL从620提到900,要产品部在12月10日前交付A功能,要主管每周三1on1。 PIP签字时我写“已收到,对目标合理性保留意见”,没有拒签,也没有写“我同意目标”。 每周会后24小时内发纪要:今天确认了什么、下周交付什么、缺什么资源,抄送HR和主管。这个动作很烦,但仲裁时值钱。
如果已经被劝退,先算钱再签字
先看解除理由:协商一致、不胜任、严重违纪、经济性裁员,赔偿完全不同。 协商一致通常N或N+1;违法解除是2N;N按工作年限,每满1年1个月,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,不满6个月半个月。 “N+1”里的1是代通知金,只有公司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才可能涉及,不是所有离职都有。 劳动仲裁时效一般1年,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或劳动关系终止起算,所以聊天记录、邮件、工资条别清空。 别被“背调威胁”吓住,先让公司出书面解除通知,盖公章那种,口头说“你明天别来了”不算完整证据。
最后说个可能不讨喜的观点
绩效未达标,很多时候不是员工单点失败,而是组织目标系统失真:目标中途改、资源不给、数据口径变、强制分布卡比例。 所以别急着报课、熬夜、自我PUA,先问三个问题:目标是不是可量化?资源是不是匹配?证据是不是我可控? 如果三个都是“否”,你要修的不是能力,是谈判位置。 如果三个都是“是”,再谈能力提升,30天学一个技能、60天跑通一个流程、90天拿结果,这才叫PIP。 我后来没在那家公司耗,转岗谈了2周,拿到书面转岗确认后走人。不是爽文,但比稀里糊涂背C强。